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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九届海峡两岸法学院校长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
2018-10-17 09:15:12 来源:本站

时间:2018-10-13 14:49   来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在第九届海峡两岸法学院校长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副主任龙明彪
(2018年10月13日 海口)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应邀参加第九届海峡两岸法学院校长论坛。在此,我谨代表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对论坛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与会的各位嘉宾致以诚挚问候,对筹备此次论坛的海南大学表示衷心感谢!
  本届论坛以“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优化与创新”为主题,高度契合两岸法学教育界关切,对于深化两岸交流、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对于建设法治中国、提高国家软实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希望两岸法学教育人士借此机会,一道传承中华法治文化优良传统,共同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携手建设国际知名法学院校,合力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今年是祖国大陆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改革开放取得辉煌成就,法治建设实现历史性跨越,两岸关系也走过不平凡历程。我们依法推进对台工作,发展两岸关系,维护台海稳定,积累了丰富经验。这段历史,既是我们不断推进对台方针政策法制化的过程,也是不断推进涉台法律规范体系化的过程。至今涉台法律已基本形成以宪法为依据,以反分裂国家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等为主干,涵盖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范体系。知往鉴今,回顾这段历程,有助于我们做好现在的事,走稳未来的路。
  一、涉台法律规范体系的逐渐完备,营造了台胞参与改革开放的法治环境
  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改革开放启动。1979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1982年《宪法》增加关于特别行政区的规定。“一国两制”正式成为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方针政策。为打破两岸同胞隔绝状态,鼓励和保障台胞来往祖国大陆,我们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如《关于台湾同胞来祖国大陆探亲旅游接待办法的通知》《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和《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等等。这一系列专门调整涉台法律事务的规范性文件,为建立涉台法律规范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带动了台胞来祖国大陆探亲旅游投资的热潮,很多台胞见证并参与到改革开放大潮中来。
  二、涉台法律规范体系的深化落实,保障了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
  在大陆经济蓬勃发展和广阔市场的巨大吸引下,在两岸同胞血脉相连天然情感的感召下,广大台商台胞纷纷来大陆考察、投资、发展。1992年12月,海协会和海基会经两岸授权达成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1993年4月,两岸两会举行汪辜会谈并签订4项协议。1994年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这是祖国大陆第一部涉台专门法律,标志着涉台法律规范由行政法规上升到法律层次。随后一系列促进和保障两岸经贸、文教、社会等方面交流合作的规章也相继出台。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有关涉台民商事、刑事案件的受理、审判、认可与执行等方面的司法解释。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有效维护了台胞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
  三、涉台法律规范体系的坚定权威,有效遏阻了“台独”,维护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局
  2000年,陈水扁上台后相继推出“公投”“制宪”“入联”等“台独”主张,谋求“台湾法理独立”,严重威胁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危害台海地区和平稳定。在此背景下,2005年3月,全国人大以极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宣示了中国人民反对“台独”、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表明了祖国大陆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主张。2008年5月,在两岸同胞共同努力下,陈水扁“台独”行径被挫败,两岸关系走上和平发展道路。八年间,海峡两岸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上,签署了23项协议。最高人民法院亦公布《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等,确立在一个中国原则下认可台湾地区民事法律效力的司法政策。
  四、涉台法律规范体系的不断健全,率先让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两岸同胞是一家人,大陆与台湾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我们愿意首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我们修订《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取消台湾同胞往来大陆签注,实行卡式台胞证。我们修订《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对台湾同胞投资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一体适用大陆扩大对外开放等政策措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以专章形式,纳入推进两岸经济融合发展、加强两岸人文社会交流的目标举措。我们积极回应广大台湾同胞诉求,公布了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31条措施,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为台胞在大陆居住、生活、学习、从业提供服务和便利。我们进一步放宽了取得大陆律师执业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民事诉讼代理业务范围;扩大了台湾律所在大陆设立代表处的地域范围。这些举措增进了台湾同胞的福祉,给台湾同胞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当前,台海形势复杂严峻,但我们对两岸关系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两岸关系好,台湾才会好,这已成为台湾社会的主流民意。希望各位朋友能够发挥专长,排除干扰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借此机会,我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台独”。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从未分裂,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也不可能改变。民进党当局拒不承认“九二共识”,推行“渐进台独”,挟洋自重制造麻烦,导致两岸关系严峻复杂。两岸同胞要保持高度警惕,旗帜鲜明地坚持“九二共识”,坚定反对和遏制各种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
  第二,发扬中华法治文化精神,助力中华民族复兴。建设适应现代化发展的法治文明、探求适合中华民族发展壮大的社会治理方式,是中国法律人矢志不渝的共同追求。希望两岸法律人广泛凝聚智慧,发掘中华法治文化优良传统,结合现代法治有益经验,共同建设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中华民族法治文明,丰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涵。
  第三,总结两岸法学教育交流成果,加强青年人才培养。青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法学教育是形塑未来两岸精英的培本固基工程。希望两岸法学院校继续就法学教育畅所欲言献计献策,共同探讨人才培养合作机制,丰富两岸法学交流的内容,为两岸法学青年创造更多施展才华的舞台。引导两岸青年树立正确的国族认同,关心两岸关系现状和未来,维护并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开创两岸法学交流新局。
  最后,预祝本届论坛圆满成功!祝福各位朋友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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